很多朋友抱怨:上海出了那么多用工纾困*策,有人社局出的,有医保局出的,有公积金管理中心出的,仅仅人社局出的文件就厚厚一大叠,我搞也搞不懂,记也记不住。怎么办?
其实你只要记住七个字就行了。哪七个字?
第一个字:减,从年2月到6月,各类企业医疗保险费减半。
第二个字:免,从年2月到6月,中小微企业“三金”免征,;从年2月到4月,大型企业“三金”减半。
第三个字:缓,公积金缓缴,缓缴期限为年2月至6月。
第四个字:延,社会保险费延缴,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第五个字:迟,社保公积金缴费缴存年度推迟,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第六个字:返,不裁员少减员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50%;
第七个字:补,就是促进就业四项补贴,其中线上培训补贴95%、重点企业就业补贴每人元、困难企业稳就业补贴每人元,还有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减、免、缓,延、迟、返、补,这七个字,你能一口气讲完,而且很好记,OK?
01减:各类企业医疗保险费减半年2月8日,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发出通知,年2月--12月,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0.5%降至10%;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年3月10日,上海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征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年2月~6月,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5.25%的比例缴费;个人缴费比例不做调整。
根据现行的上海医保费率,企业应按10.5%缴纳。从年2月—6月,各类企业的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即企业按5.25%的费率缴费;年7—12月,企业可继续享受阶段性降费0.5个百分点的减负*策,即企业按10%的费率缴费。
02免:中小微企业“三金”免征从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一是对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今年2月到6月,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策;二是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从今年2月到4月,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范围。根据初步测算,预计此项减免*策今年将为企业减负约亿元。
减免后的征收费率可参照下面两个简表
(张佶制作)
▲表一:中小微型企业减免费率一览表(适用于.2-.6)
▲表二:大型企业减免费率一览表(适用于.2-.4)
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受到的不同影响,根据国家规定在减免措施上也需按企业类型进行划分。具体来说,本市企业划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等有关规定确定。
03缓:公积金缓缴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年2月至6月(企业已汇缴2月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为年3月至6月)。
缓缴期间,不对企业作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对于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制定并报备补缴方案,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对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由企业和职工协商制定补缴方案。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补缴可以一次性补足,也可以分批补足。
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因经营困难仍需申请缓缴的,应当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7号)等困难企业缓缴的相关规定办理。
年6月30日前,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根据《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7号)等相关规定,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
“缓”缴不是“停”缴。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停缴手续。期间,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其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04延:社会保险费延缴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社保减免*策和缓缴*策可以并行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策出台后,本市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策将继续实施。对于受疫情影响已延缴报备的困难单位,在享受减免*策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减免范围社会保险费部分(含个人缴费部分),仍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根据工作安排,年5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恢复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征收工作,5月初向单位统一寄发《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一并从2月份费款所属期起结算,并结合单位延缴备案情况开展社保费征收工作。
社保延期缴费办理流程如下:
步骤1,预申报:通过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延期缴纳预申报。
步骤2,社保部门在收到预申报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将进行电话回访,向申报企业了解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申报延期的原因,并指导企业提交正式的书面说明材料。
步骤3,书面材料备案:书面材料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出,社保部门会在回访时告知具体邮寄地址。在收到书面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社保部门将通过电话向申报企业反馈备案结果。
步骤4,备案成功实行暂缓扣缴:凡是备案成功的单位,社保部门都会电话通知单位,备案结果网上查询功能近期即将上线。本市社保费征收实行的是“当月申报,次月缴费”,因此,社保部门将从次月起,对属于疫情期间月份应缴纳企业单位社保费,暂缓扣缴。只需办理一次申请备案手续,无需每月申请报备。
05迟:社保公积金缴费缴存年度推迟从年起,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推迟三个月。本市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调整时间从4月1日推迟至7月1日。住房公积金年度起止时间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
社保公积金缴费缴存年度推迟,企业可以省下三个月的缴费差额,也是不小的一笔钱。
06返:不裁员少减员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年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预计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
本市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策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策和环保*策,不是“上海市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内的严重失信责任主体。
二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三是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符合要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今年放宽了部分企业稳岗返还的裁员率条件。对于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于年底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在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20%;其他用人单位裁员率条件为不高于本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6%)。
不少用人单位说,我们单位并未有经济性裁员,为何裁员率不符合要求呢?其实这里的裁员不仅是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经济性裁员,而是指所有用人单位减少雇佣人数的绝对值的比率,简单讲就是“减员”。
此外,闵行区对符合年上海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要求的企业,在市返还50%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区财*再补贴50%。
07补:促进就业四项补贴一是线上培训补贴。本市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大企业或缺乏培训能力的中小微企业(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除外),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包括整体停工和部分停工),自主或委托开展的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纳入培训补贴范围。企业职工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人员或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补贴标准为企业经备案认可的培训成本的95%,对完成线上培训的职工,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最高不超过元。疫情影响期间,原则上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二是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春节期间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对象范围:春节期间(截至年2月9日24时)生产能力应急征用的企业,以及按规定经区经委(商务委)审批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后允许开工的企业。具体名单由各区经委(商务委)确定。
补贴标准:按照企业春节期间实际复工生产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万元,限申请一次。实际复工生产人数由企业自行申报,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区经委(商务委)核实,不得超过年1月该企业的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
三是困难企业稳就业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给予稳就业补贴。补贴对象范围为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类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中年1月1日之前成立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市企业。
企业年裁员率应不高于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本市企业年裁员率情况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提供各区。补贴按照企业申请时的上月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万元,限申请一次。
四是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本市范围内的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招用本市户籍、离校2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按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
一次性就业补贴*策中未要求企业必须缴费满12个月。困难企业稳就业补贴*策要求企业年裁员率应不高于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此外,浦东新区规定:企业录用浦东新区户籍的届应届毕业生、年度退役*人的,补贴元/人;企业录用浦东新区户籍的上海市、新区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元/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年底每新增1人的,补贴元/人。在上海市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新区企业输送员工20人及以上,企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稳定就业超过3个月的,按每人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推荐补贴。
静安区规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提供免费服务,成功推荐静安区户籍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每成功推荐一人补贴元。
除了上海市的用工优惠*策,这些“鸡腿”你加到了吗?
好了,现在考考你,上海的用工纾困*策请你一口气说出来:
“减、免、缓,延、迟、停、补”——对吗?
对你个棒槌!
“减、免、缓,延、迟、返、补”——正确!
这次你记住了吗?
END